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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兄弟》看余华强度叙说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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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本文立足于文本,从时代背景、表现方式等方面着力讨论了余华的最新力作兄弟中存在“强度叙说”的悖论,导致反映时代失真,揭示主题的表现手法不当等问题。

    关键词:时代背景人性丑陋与残暴强度叙说

    自许三观卖血记之后,10年的时间中,除了在报刊杂志上散见的随笔,余华没有新的长篇问世。余华不写小说了吗?还是因为他的标尺树得太高,以致读者对他的期待也太高?

    兄弟的出现回答了这个疑问。不是不写,而是没有找到最佳途径。据说,兄弟不仅使他恢复了长篇创作的最佳状态,而且让他发现了自己新的才华。余华说“写作不是一种生活,而是一种发现,它通过一个什么事情,调动过去的生活积累,同时又给它一种新的生活容貌。”[1]

    这部号称十年磨一剑的兄弟又让我们看到了怎样“一种新的生活容貌”呢?它又给了我们怎样的阅读感受呢?

    看完兄弟后,我觉得它给我带来了阅读的愉悦。老实说,这样的愉悦感很少有哪个当代作家能给我。总体感觉兄弟是成熟的。十年的积淀,固然看出了变化。兄弟不仅在内容上涵盖了以往的作品:活着的叙事规模,许三观卖血记人物的塑造,在苦难的历史背景下人物的精神,分解残酷(现实一种一九八六),孩子的视角(在细雨中呼喊)。在语言风格上,兄弟完全使用了平实的语言,而不是以往那种超越常规的先锋语言。而且,一如既往的感人和震撼都还有。甚至,余华还特别显示了自己的幽默搞笑能力。

    然而,兄弟在更大程度上模糊了世界的真相。据说,余华立志要“正面强攻”我们的时代,但结果却是,过去40年中国人百感交集的复杂经验被余华的“强度叙说”分解得支离破碎。

    对丑陋与残暴的“强度叙说”

    众所周知,余华是以先锋作家的姿态登上文坛的,其早期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丑陋与残暴的描述。余华对此似乎有种变态似的酷爱,一旦写到粪便、蛆虫、鲜血、尸体这类一般人感到恶心讨厌的东西时,他就像换了个人,津津乐道,玩味不息。他不仅善于发觉丑陋和恶心,还善于夸大其词。他自己坦言:“暴力因为其形式充满激情,它的力量源自于人内心的渴望,所以它使我心醉神迷。”[2]余华不是一般意义上描写暴力,而是几近全裸、不加伪饰、充满血腥和残暴地描写。但从在细雨中呼喊开始,余华对人性的表现出现了微妙的变化,他开始了对正常人性的客观描写,使作品增添了人文关怀的色彩。在兄弟中,我们同样看到了温暖的一面:兄弟间同年时美好的回忆,对纯真友谊的令人心碎的描写,对顽强生命力和真诚的爱情的肯定等。然而,无论何时,余华从来不会放弃对丑陋与残暴的描写,这是余华的优势也是他的创作兴奋点。

    在描写宋凡平死的那一段,11个红袖章轮番打他。在这个过程中,不外“刺刀一样的锋利的折断的木棍”“又踩又踢又蹬”“呼呼流血”“一动不动”的反复运用,打得惊心动魄,打得人心惊肉跳。他们不像在打人,像在打一只老鼠。一只早该大死的老鼠,但作者就是不让它死,让它一次一次活过来,一次一次讨打,一次一次为它创造机会挨打,才把它打死。宋凡平死后,余华用心良苦地为他精心准备了一口不够长的棺材。于是耸人听闻的情节出现了:因为尸体太长装不进棺材,就必须把小腿砸断,砸断后在弯过去然后就开始砸,先用砖头砸,砸碎了几块砖,不行,再改用菜刀的刀背,砸出了沉闷声,砸出了骨头断裂的响声,砸得那棺材里到处是骨头,砖头的碎片。总算砸开了膝盖,砸断了小腿,于是,将两条断了的小腿搁在大腿上。如果说宋凡平生前被打那幕多少还反映了一些文革的影子,他死后这段则能反映什么呢?我们感受到的只是余华对残暴强烈的个人偏好,以及别出心裁匪夷所思的想像。就连一贯褒奖余华的北大教授张颐武也认为:“早年,余华在现实一种中写到的狗舔主人脚使主人开怀大笑而死的那种爆炸似的想像力已经丧失,在那里,你还可以感觉到余华的才华是涌出来的。而到了兄弟变成了‘硬’往上走,缺少了创造力的奔涌和喷薄而出。”[3]以文革为背景写小说,对余华来说是最取巧的。况且,在中国现代史中,人性的丑陋与残暴没有任何一个阶段达到过比文革更充分的暴露。但千万别试图从兄弟中强行提取深刻含义,将它放到透视社会、人性的高度仰望;也不要习惯性地将兄弟中的苦难与民族的甚至是人类的苦难惊醒想当然的挂钩。固然,兄弟使我们对文革的残暴恢复了一定的记忆,但余华的残暴只停在表面,没深一步的开掘,我们感到的只是残暴带来的震撼。

    脱离时代的“强度叙说”

    恩斯特。布洛赫在论文学作品反映当代的问题一文中写到:“不脱离时代而写作,并不等于按生活本身写作。因为许多看上去倾听现实脉搏的人,只接触到一些表面的事情,而没有感触到实际发生的事情。这样的作家写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流行的见解,所以在读者中造成了他们写了时代小说的假象。”[4]余华在兄弟的后记中说:“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时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5]著名批评家谢有顺也曾批评余华,说到了兄弟脱离时代不可信,却遭到余华的一一回护和不认账。而余华实实在在是把当时根本没有可能的东西抢先写了出来:宋凡平在20世纪60年代的中国乡镇,在一个连夫妻上街都不敢牵手的有“道德洁癖”的年代,一个腼腆老实的男人,不仅会扣篮,而且还会当着上千人的面把一个寡妇“抱起来”“举起来”?这是发生在中国的事吗?这是发生在中国那个年代的事吗?不是,这样的场面只会出现在今天好莱坞的电影画面中。另外,李光头小小年纪就知道用屁股的秘密来换别人的三鲜面,且前后共换仂6次。姑且不谈这个时间本身的荒谬性“他知道自己在厕所里偷看到的五个屁股,有四个是不值钱的跳楼甩卖价,可是林红的屁股不得了,那是价值连城的超五星级的屁股。”[6]诸如“跳楼甩卖价”“超五星级”这样一些20世纪90年代才出现的词语,将它们用在60年代的中国语境里,用在主人公的自叙里是典型的脱离了实际的时代环境的强加性的叙说。

    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兄弟,几乎所有的都存在类似的离奇与荒诞的情节或细节。他本人不以为怪,试图也让别人不以为怪。“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种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7]2004年我不知道,他那种意义上的“真实”究竟是什么。真实由于他这一混乱想法,导致他写作过分随意,把那些完全脱离了时代背景的场景、话语,生硬地营造成小品式的叙说,都理解成“更加接近真实”的所谓的“真实”

    余华曾说过:“在写作中,作家必须是真诚的,是严肃认真的,同时又是通情达理和满怀同情和怜悯之心;只有这样,作家的智慧警觉才能够在漫长的长篇小说写作中,不受到任何伤害。”[8]然而,在兄弟中,余华以他的“强度叙说”忽悠了读者的感情。一切变态失真,不合逻辑,无可信性的文学作品还称得上是“真诚的”“严肃认真的”吗?

    注释:

    [1]2005年中国文坛纪事白烨主编文化艺术出版社p255

    [2]虚伪的作品余华上海文论1989年第5期

    [3]给余华拔牙——盘点余华的“兄弟”店同心出版社

    [4]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下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p65

    [5]兄弟后记余华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

    [6]兄弟p9余华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

    [7]余华作品集“作者简介”上海文艺出版社

    [8]长篇小说的写作余华当代作家评论199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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