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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辑录之三十九论相见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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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没事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一个古老的成语:相见恨晚。

    在谈论这个题目之前,为了保险起见,顺手查了一下网络上的成语词典。词典解释为:相见恨晚--只恨相见得太晚。形容一见如故,意气极其相投。出处是: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天子召见三人,谓曰:“公等皆安在?何相见之晚也。”

    我胡乱推论:这个“相见恨晚”的由来,也许十有八九是出自于那些想要寻找“知己”之人所发出的感慨。

    如果换个立场:不为求知己,只为去知人,那么“相见恨晚”这个成语,也许就出不来了。

    既然已经“相见”了,何谓“恨晚”?似此种情境,着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能与投缘之人有幸结识,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以及缘分等等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作用。既然能“相见”也就不算“晚”吧?何来的“恨”?

    如果真的“一见如故,而又意气极其相投”那么,应该有更好的形容词来阐释的,或许用“相见投缘”或者“相见是福”之类来形容的话,也许更准确些。

    “恨晚”的意思,歧义丛生!

    家里有了老婆的男人,跑到外面偶尔结识了一些对自己胃口之漂亮女人的时候,某些爷们就控制不住自己了,然后就开始和某个女人“相见恨晚”了;有时候两个地痞流氓也会因了不打不成交的惯例大打出手之后,也会在酒池肉林里一同快活一番,然后也往往会“相见恨晚”了;而武侠小说里的武林高手们喜欢比武切磋,不少人在切磋之后,也往往会“相见恨晚”

    “相见恨晚”这个成语,歧义丛生。

    既能让人联想到“朋比为奸”“臭味相投”“一丘之貉”“党同伐异”等等诸如此类的贬义性成语,也可以让人联想到“志同道合”“歃血为盟”“红颜知己”“同道中人”等等诸如此类的中性成语,还能让人联想到“义播云天”“知己难求”“珠联璧合”“天作之合”等等诸如此类的褒义性成语。

    总之生活中的任何两个人“相见”了,又“一见如故”的时候,那么“恨晚”的结局也就产生了。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已经“相见”的两个人,不管他们如何“恨晚”我们也只能笼统地说一句:两个同类型或者具备差不多相同的心思或者类似的性格的人聚到了一起,事实上,也不过就是如此而已。

    而且,能率先和自己“相见”的对方说出“相见恨晚”的人,多半,并不见得真的很了解对方,在事实上,或许往往是觉得对方很了解自己,或者是觉得自己很需要对方,可能也就如此而已。

    感觉和对方“相见恨晚”的时候,是真的把对方摆到了自己之真朋友的角度上去“相待”了么?

    在生活中,我曾听很多人,都跟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和你真是相见恨晚啊!”可我呢,对他人产生“相见恨晚”的这种感觉对我来说实在太少了,事实上,我几乎从没觉得和交往过的任何一个人有过这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但是,我对待朋友,却从来没打算去利用他们,也从来没想过要让谁去为我办什么大事,所以,我也几乎没有对别人产生过什么“相见恨晚”的感觉。我所拥有的真实感觉是:就算我真的遇到了说话比较投缘的人,也只不过就是和他“相见投缘”或者“相见是福”而已。

    我先前曾写过一篇欣赏,伯乐,与言不由衷的杂文,而在这篇杂文中,我曾声明过“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最真实的伯乐。”所以我的交际原则是:不求谁来做我的知己,只要我有能力解读他人就可以了。

    举凡以自我为中心者,一般比较习惯于跟他人说:“相见恨晚”

    很久以前,我曾有个很会说话的朋友,不论他走到任何一个陌生的地方,或者哪怕坐到周围几乎全是陌生人的酒席上,他也能让他周围的不少陌生人马上对他产生“相见恨晚”的感觉。他如此招人喜欢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他有多少钱,事实上他是个穷光蛋,也不在于他的长相,事实上他长得不丑但也绝对不帅,更不在于他的地位,他是个吊儿郎当成天东游西逛靠做点小生意勉强糊口的家伙,哪里来的地位?更不在于他的学历,他初中毕业,何来的高学历?],更不在于他的家庭[他的家庭成员都是农民,一般也不会跟着他出门交际。那么,有那么多陌生人都能和他“一见如故”都能和他“相见恨晚”的秘密到底在哪里呢?

    就在于他在别人面前,从来都不会以自己为中心,特别是在那些习惯于以自己为中心的人面前。

    他的交际方法,就像一片永远的“绿叶”从来都习惯于把别人当成“红花”来捧着。于是,那些一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就特喜欢他,也特别容易和他一见如故,结果就是:只要和他说上几分钟,就对他产生“相见恨晚”的感觉了。

    我自己从小到大,在我家庭的环境里根本不具备让我以自我为中心来发展的成长条件,也没有让我养成胡乱恭维他人的习惯,所以,我和他只要一见面,就会揶揄他:“你的‘朋友’遍天下!哈哈!”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的“朋友”如云不假,却几乎全都是一些自私自利,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而我和他的关系,经过了这么多年,竟然还是属于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层次:虽然忘不掉,也不会过从甚密。

    我很早就跟他说过:“我对你,一丁点“相见恨晚”的感觉都没有,只不过认识了,还觉得你挺不错,如此而已”而他在当年也跟我发过牢骚:“你,也是我最大的失败,把我混江湖得来的几乎所有交际经验都击了个粉碎。”

    写到这里,突然发觉:如果我不把为什么想写论“相见恨晚”这篇杂文的目的给说清楚的话,那么就会很容易给读者造成“山野居士非常无聊”的错觉,然而在事实上,我想写相见恨晚这篇杂文,也是已经酝酿了好几天的事情了。因为在网络上发文以及与他人交流的过程中,总会让我产生各种各样的复杂心情,而有些心情,却是因了一些让我感觉特别扭却又无法疏解心绪的事儿。

    随便举个例子。

    这几天我连写了四篇驳论文来驳斥了“衣服”论,然而这个在烟雨上的男人如衣服论的始作俑者沉烟问水女士,却是个和我有过文字交情的散文写手。她写的男人如衣服论,其实还没等她要求我去看的时候,我就已经在烟雨文学网站的杂文版上看到了题目和作者名字,同时也在最新的精华作品栏目里见到了这个题目。不过,依据我惯常的读文口味,向来就对诸如此类的无聊题目是丝毫都不感兴趣的。而且,烟雨的精华到底意味着什么,常在烟雨的人也基本上是心知肚明。然而沉烟问水女士,也许可能依仗着因和我有些文笔交情这层关系的原因,非让我去看她写的男人如衣服论,而且还特别强调一件事:让我自己到她的文中去对号入座,看看自己是属于哪一类“衣服”

    她写男人如衣服论的行文本身,就已经是无聊透顶了,还要求我自己去对号入座,并对照自己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类的“衣服”她的如此要求,对我来说不但非常过分,同时也着实无聊到了极点。不去看吧,显得自己小气,去看吧,还要对号入座去给自己选择一个“衣服”类别并套到自己头上。她的这种要求,到底算怎么回事?

    而我的做法,事实上让她彻底失望了!

    我去看了那文,因为作为和她有过文字交情的笔友,我不想变得小气;也给她留言了,因为我不想让她过后指责我不留下脚印什么的。但是,我的留言,和她期待的可能正好相反。

    我是这么给她的男人如衣服论留言的:“烟烟,你倒是逍遥自在了哈,我按照你的逻辑,生成了另一个比喻。既然男人如衣服,那么女人就如鞋子。我还咋咋唬唬地说要打算写一篇赞美鞋子的杂文,好和你这篇配个对哩,其实我不想写,不过想用这个比喻来证明你的比喻是错误的。结果,有人在qq群里攻击我哩。以后啊,烟烟,你写的杂文,就别让我来点评了,你看我不是没事找麻烦么?烟雨还真有蛮不讲理的人哩,她说你把男人比喻成衣服就是真理,我要是把女人比喻成了鞋子,就是让人看轻的酸不拉唧的白痴,哈哈哈。”

    事实上,我的的确确在烟雨散文的qq群中犯了众怒。

    犯众怒的根源,就在于我按照沉烟问水女士的男人如衣服论的逻辑而发明了女人如鞋子论。

    由于有了这次教训,让我开始反思我和沉烟问水女士之间的笔友交情,到底具备了什么实质意义的问题。

    她有尊重过我吗?

    竭力让我到她的男人如衣服论中去对号入座并看看我自己属于哪一类衣服的要求,是尊重我的表现么?

    忍无可忍,孰不可忍,故而,针对她的男人如衣服论,我连写了四篇驳论文。

    我这人虽然喜欢较真,但是在生活中的我,性格却很随和,而且也从来都不喜欢和任何一个人产生什么争执。在网络上,我也基本上是同样的性格:既不喜欢和谁进行毫无意义的争吵,更不喜欢无事生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可以接受或者默认来自别人针对我的随意扭曲,谩骂以及攻击我的言行。

    我对任何认识的网络文友,几乎都是抱着尊重对方的心态来和对方交流的。这种尊重的意思里面,不但包含着尊重对方的人格,同时也包含着要尊重对方的品德,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把对方当作一个可交流观点和看法的文友-文“人”来相处的。

    我实在想不出:为什么当我的观点以及看法和别人不相同的时候,我就必须得承受来自别人的侮辱和谩骂?

    我一向喜欢去尊重的文友们的人品,难道就是这个德行?

    也或许,人家可能从来都没把我当回事,或者说根本就从来没把当作一笔友吧?

    所以我说:在网络上,喜欢尊重别人的同时,也必须要看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不值得尊重的人,算不得文友,更算不上文“人”象这种人,不就会码几行字么,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们和文“人”的距离,似乎还是很遥远,反过来,和“字痞”的距离,倒是非常近:很多人和“字痞”的距离,近得都快贴到一起了。

    那我为什么还要尊重他们?我还有必要去尊重他们么?

    我说,文学这东西,还真不是那种极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所能搞好的,而文章,更不是这种人所能写好的。一个人,一旦自我中心主义达到了极限,那就绝对听不进不同意见了,同时也就绝对会发展到死不认错的地步了。

    文章要想至大成之境,非做到心中无我之地步而不可为也!

    世人之中,欲求无尽之凡夫俗子多,喜攀升境界者寡;好求知己者众,而淡然红尘者鲜。所以,世人好对他人言:相见恨晚。只要你投其所好,言其爱听之辞即可。

    所以,我个人很是反感这个“相见恨晚”的说法,很是对这类喜欢唯我独尊,喜好让别人去迎合他自己的自我中心主义之心理反感至极。基本上,我不喜欢拍屁,更不喜欢毫无原则地去随声附和。因为我觉得:以文论文,是文友们之间能公平交流的最基本前提。

    我写了很久的杂文,没少挨过别人的侮辱,谩骂以及令人无法忍受的人身攻击,但是正确的修改意见倒是很少能听到,事实上,也就是仅有的几名比较负责任的编辑[比如原创力量文学网站的褦襶子先生]和一些读者能给我指出文章的毛病以及观点上的某些错误。反过来,我在看别人写的杂文时,几乎很少去骂人的。一般来说,我会认真指出对方的逻辑错误以及行文方面的各种漏洞。可是,在事实上,却很少有作者肯接受我提出的批评意见。而时间一长,我也累了,累的原因不是因为对方不肯接受我的批评意见,而是我根本就无法忍受他们趾高气扬的做派:好心好意提出批评意见的结果,往往是被作者骂得狗血喷头。如此一来,我也就慢慢地就变得再也没有心情去看那些不入流的杂文了。

    现在我在看别人写的杂文时的心态就是:只看好的,不看差的。看好杂文的时候,挑不出毛病就夸两句,挑出毛病也少批评点,顶多也就质疑一下。万一看错了,或者以为题目好,就冲进去看一下,如果内容很水甚至让人感到很别扭的话,那么我要么拔腿走人不留片语,要么就写篇驳论并当做新杂文发到网站上。

    我在网上写杂文写了这么久,从来没和谁有过相见恨晚的感觉,估计,以后也不会有。

    如果遇到比较投缘的人,那么顶多也就是:相见投缘。

    我相信人生也是如此。

    世人所谓“相见恨晚”的意思,或许多多少少都带着某些功利目的或者自私自大的心理暗结,而我个人,却很不喜欢这一套。为作好文而努力是我的理想,也是我行文的基本原则。

    然而好文,却并非自私自利的人所能写得出来的,也不是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所能创作得了的。正所谓:文章本天成,妙手而得之!

    天成的意思也不过就是:非做到心中无我而不能得也!

    妙手而得之的意思,乃是能感应天意之人并顺手记录下来的文字。

    天意者何也?

    弘扬正道,批判人世间之琳琳种种的鬼魅魍魉者是也!

    我们常常能看到在网络上有不少人在哀叹文学已经亡了的论调。

    文学真的亡了么?

    有如此想法的人,我劝他们去看看叶问的哲学逻辑:不是北方拳输给了南方拳,而是你个人的问题。那些习惯于哀叹文学已经亡了的人,不去早晚感应天地,却成天在网络上胡写乱划一些无聊到极点的东西,文学要是落在这些人手里,不亡才怪!

    但是,哪怕在这些人手里,亡了的也并不是真正的文学,事实上也仅仅不过是他们自己码的字罢了。他们的精神很无聊,所以他们的文字也就更无聊。而无聊的文字,是配不上“文学”这两个字的。于是他们的“文字”也就很容易“亡”了,然后,他们就会把悲哀扩大化并使足了劲儿去哀叹:文学亡了。事实上,亡了的,也只不过是他们自己辛苦码的字和他们的妄想而已。

    好文,未必就能招徕好读者来品味,而这,也只不过是属于网络快餐文化时代的一种颓废的潮流罢了。不过无所谓,写出好文才是关键,因为作为文“人”的基本使命,难道不正在于此么?

    所以,文“人”之间的“相见恨晚”我看还是免了吧!

    与其和他人去“相见恨晚”莫不如发自内心地早晚去感应天意,如此,文章有救,文字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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